12月7日,机关第十二党支部在行政楼201会议室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资产处处长徐季丹、基建处处长李江、统战部副部长邓红珍及资产处、基建处全体老师参加专题学习(扩大)会。
支部邀请了师范学院法学博士、抚州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文竹老师作了题为《从资产和基建工作视角解读〈民法典〉制度和规范的创新》的专题辅导报告。文竹除了介绍《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体例和颁布意义,重点结合资产处和基建处工作的实际情况,选取近年涉及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等有名合同经典案例讲解了合同编的特色和亮点,并细致讲解了合同订立形式新规、如何规避合同成立地点不确定等法律风险。文竹还结合校内房产的实际情况,讲解了《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抵押财产范围和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等物权编的亮点和对资产管理工作可能带来的变化给出相应的法律建议。讲座过程中,老师们结合主讲人举出的案例展开热烈的讨论,现场互动和学习效果好。
徐季丹、李江对讲座分别做了总结,他们表示《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意义重大,不但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位老师要能活学活用,运用所学法律做好风险防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图/文 白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