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送法到一线 当好引路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教师周春华义务普法21年

来源:文法与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1553 发布时间:2023-05-10


编者按:5月5日,《新法治报》第四版“法治人物”以“送法到一线 当好引路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教师周春华义务普法21年”为题报道我校周春华教师发挥法学专业优势、潜心义务普法的先进事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现将原文转载如下:

 


原文如下:

送法到一线 当好引路人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教师周春华义务普法21年

扎根讲台21年,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法学教师周春华在学生间颇有“名气”。只要遇上消费陷阱、兼职纠纷,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向他寻求帮助。今年3月,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江西2022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全省共32人入选,周春华榜上有名。

实际上,他不仅是维权好手,还是普法先锋。21年来,周春华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潜心义务普法。对于学生和群众反映的每一起纠纷,周春华都会全程跟进,指导他们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引导更多人乐学法、善用法,从而扩大普法“朋友圈”。

耳目一新的普法课

在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周春华一直在思考如何走出讲台,扩大普法“朋友圈”。2020年,江西省教育厅在东华理工大学设立了江西省教育普法研究分中心,周春华作为该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经常走出校园调研、思考与实践。

“群众的学历、年龄等不尽相同,所以怎么让普法贴近群众、贴近需求,这是重点也是难点。”对于校外发来的普法宣讲邀请,周春华会深入了解普法对象的年龄特点等背景信息,做足功课后,再结合实际需求,为其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用小故事讲好大道理。多年下来,周春华的课件越来越多。“同一个主题,都有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不同版本。”

此前,周春华走进南昌市昌北第二小学,为该校高年级学生讲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短短40分钟普法课的背后,凝聚了周春华近两周的心血。精心编写的法律“三字经”朗朗上口,易懂又易记,让学生们耳目一新。

为增强普法实效,让不同人群更好地理解法律,近年来,周春华借助学校学科优势,在工作之余躬下身、沉下心,组织、指导学生进社区、走乡村,以模拟法庭、情景短剧、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据统计,近5年来,由周春华牵头组织的普法活动已覆盖群众1万余人次。

依法维权的引导者

说起依法维权,这对站在法学讲台上已有21年的周春华来说并不陌生。学生们遭遇消费陷阱或在校外兼职时吃了“哑巴亏”,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教经济法、劳动法的周春华。

“自2002年我来到学校工作以来,平均每年都有三四十名学生来找我咨询维权相关问题。”为了让更多学生少走弯路,周春华立足法学专业所长,利用空闲时间在校内进行义务普法。

作为人民教师,周春华深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在帮助学生维权的过程中,周春华不仅是“军师”,更是“引路人”。2022年10月,学生小梁在网上花费100余元购买了一些牛奶。收到货后,小梁发现牛奶虽在保质期内,但已然变质,便要求商家赔偿,但店家只肯退换货。无奈之下,小梁找到周春华寻求帮助。于是,周春华耐心教学生如何与商家有效沟通、如何对剩余牛奶取样、怎么通过录像取证,并引导学生向网络平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最终,商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维权给学生带来的“甜头”远不止经济上的补偿。周春华表示,“这是一起成功的维权案例,让学生能直观感受到法律法规的作用。遇到这样的案例,教导学生怎么正确维权远比代他维权有意义。”

以理服人的“和事佬”

除了授课、普法,周春华还爱“揽活”。碰上学生及家长难以解决的维权问题,他会主动参与调解,为其争取最大权益。2021年9月一名学生家长找到周春华,称自己遭遇“培训欺诈”,在要求教育培训机构退款时遭到拒绝。

经过一番调查,周春华发现该教育培训机构实为影视服务公司,教育培训并不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同时也没有相应的办学许可证。

在掌握相关证据材料后,周春华主动做起“和事佬”,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家长一起进行协商。一方面,他指出公司存在的违规培训情况,提议公司申请办学许可;另一方面,又向家长宣传“双减”政策,引导家长远离孩子的学业焦虑。周春华双管齐下,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让双方从剑拔弩张态势转为心平气和。事后,公司不仅退还了家长培训款5万余元,还邀请周春华开班讲座,为公司厘清校外培训风险,推动依法依规经营。

类似的事,周春华遇到过不少。学生小梁曾因家人的劳务纠纷向周春华求助,为此,周春华花费了近一年半的时间忙前跑后,帮其梳理案件的焦点、重点问题,最终帮学生家长成功维权。

多年来,对于学生的每一次求助,无论是小投诉还是大纠纷,周春华都会认真对待,必要时介入调处,用耐心与细心化解纠纷,维护学生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冲在一线的普法先锋

对于普法工作,周春华一腔热情、乐此不疲,可与之相对应的是陪伴家人时间少了。由于学校在南昌和抚州都有校区,这几年,为了满足学校教学和普法工作的需要,周春华开启了抚州、南昌两头跑的“双城生活”,他经常是一大早背着书包,坐最早的班车从抚州赶到南昌,做“第一个冲下班车的人”;待上完一天的课,又匆匆赶回抚州准备次日的教学。

不能时常陪伴在家人左右,周春华有些许遗憾,但看到许多人因普法而受益,他又深感付出值得。在深扎普法、教学一线的21年里,被周春华帮助的学生很多,部分学生毕业后还常与他联系。“一些学生毕业了很多年,到现在都和我保持联系。”周春华笑着说。

值得欣慰的是,21年的普法经历让周春华见证了许多人法治观念的转变。“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大家遇到事会第一时间想到用法律保护自己,会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

或许是受父亲影响,周春华的大女儿选择了和父亲一样的路,把法学专业列为未来高考填报志愿的首选。

今年3月,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江西2022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其中周春华榜上有名。在他看来,荣誉属于过去时,普法处于进行时。身为江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周春华,眼下接到了新的普法任务——深入乐安、宜黄两地开展普法工作。他已经收拾好行囊,随时准备冲在普法第一线。

人物简介

周春华,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法学系主任、江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教育普法研究分中心副主任。2021年,被评为“2016-2020年江西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聘为江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3年,被评为“江西2022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文/图  李书贤)

 

附相关链接:

https://jxfzb.jxnews.com.cn/system/2023/05/05/020052809.shtml


编辑:刘宇翔  责任编辑:苏幸  审核:黄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