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3070 发布时间:2023-06-11


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2:30-4:30进行,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于6月13日下午5: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lgrsc@ecut.edu.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岗位有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应提供聘书或证明,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6.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2月)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进行核验;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97201

联系人:老师

 

 

东华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